隨著免疫屏障的逐步建立與變異毒株的全球蔓延,圍繞新冠病毒疫苗加強針的討論日漸聲高。加強針的研發進展如何?能否在不同技術路線之間“混打”?加強針與變異株先打哪個?
中國國藥中國生物科學家張雲濤23日接受媒體宣傳,就介紹針研究的情況,相關的熱門話題。
隨著免疫屏障的逐步建立與變異毒株的全球蔓延,圍繞新冠病毒疫苗加強針的討論日漸聲高。加強針的研發進展如何?能否在不同技術路線之間“混打”?加強針與變異株先打哪個?
中國國藥中國生物科學家張雲濤23日接受媒體宣傳,就介紹針研究的情況,相關的熱門話題。
新冠病毒被究竟從何方,尹問的最多的就是條件論觀點:無外乎是不是人造的?是哥實驗室是關於的嗎?如果不是,那麼到底是什麼來源的?
202118 年 8 月 18 日發表在 Cell(細胞雜誌,和自然,科學並稱三大頂刊)的題目為“The Origins of SARS-CoV-2: A Critical Review ”的一篇文章危險:
頂尖學術期刊“細胞”近日發表了一篇由知名華人學者,神經外科學家愛德華昌教授領銜的研究論文。在對經過大腦手術的9名患者進行了多年研究之後,科學家們提出了人腦處理語音信息的運行規則,同伴了一起的相關假象
v2021年8月23日,Genevant Sciences公司與武田(Takeda)公司在2021年的基金與武田合作和許可協議,這是Genevant與武田的第二次合作,公司在2021年成功了基金協議,共同開發了氫氣星狀細胞中特定靶標的治療藥物,以治療肝纖維化。
故意是人的一種心理活動,其中包含認識因素與意志因素。作為罪過形式的故意,只不過是經過規範評價的心理事實。對此,在刑法理論上已成定論。那麼,過失是否具有心理性呢?這個問題,如同不作為的行為性一樣,成為各種過失理論難以繞過的難題。
對於過失是否具有心理性,在刑法理論上不乏否定的見解,甚至認為過失行為人的內心一片空白。意大利有學者指出,從實質內容來說,過失是一種與故意截然不同的罪過形式:故意的內容由有關犯罪行為的“真實的”心理因素組成,而過失則基本上是一種法律的評價,即對主體是否遵守與其行為相關的注意義務的判斷。在過去,人們曾多次試圖尋找過失存在的心理學根據,但最終都一無所獲。(注:參見(意)杜里奧帕多瓦尼:《意大利刑法學原理》, 陳忠林譯, 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,第216頁。)英國學者認為, 過失意味著在某人的心理上完全缺乏特定的思想,即空虛。(注:參見(英)特納:《肯尼刑法原理》,王國慶等譯,華夏出版社1989年版,第43頁。)確實,與故意相比,過失不存在故意心理中的認識因素與意志因素。因而,犯罪過失定義上“缺乏任何構成犯罪故意的必要因素的情況”,將過失作為一個從反面與故意相對應的概念,即:在心理事實上,故意是“有”,過失則是“無”。故意與過失,就是這種心理事實上的有與無的對立。那麼,難道沒有故意的心理,就是沒有任何心理,就是沒有任何心理活動嗎?正如同在不作為中,不作為就不是行為了嗎?回答是否定的。過失具有心理性,只不過這種心理性具有不同於故意心理的特點而已。
今年4月,法國的Guillaume Cabanac,一些論文中作者等發現了人類的用語,而使用生的同義詞進行替換。對30個計算機學術的非學術同義詞進行搜索後。 ,他們發現了 860 多篇文章這樣的問題,其中存在 500 多篇文章來自中文期刊《服務和微系統》。進一步的研究發現,這些論文如此反常的背後,很多都可能存在學術不端。
猜測,把“大數據”改為“龐大的數據”,不太可能是頭腦不知道,更可能是文本,避免查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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